立足于意志的自主性,本书对私法理念及其体系进行了体系化建构,对潘德克顿法学理论与体系进行了改造完善,并从私法视角论、意志自主论和纵向构造论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。本书提出的私法视角论强调视角在理论与体系建构中的重要性,对如何处理当前私法自治理念与“事实不平等”问题的冲突有重要的理论价值。意志自主论则立足于意志的自主性对自主行为、权利与责任等私法核心概念进行了重新阐释,有效解决了当前私法理论所面临的内在冲突、权利泛化、以及责任与债和义务的关系等理论难题。纵向构造论的内在逻辑关系比潘德克顿的横向体系更为清晰,且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,对知识产权、劳动关系、消费关系、乃至成员关系等内容在私法体系中的安排,排除了理论和法律理念上的障碍。本书试图为私法各子体系的理论构建寻找到一个共同的逻辑起点,并由此解决潘德克顿法学所面临的各种困境,对我国民法典制定、重新审视私法的体系构造具有不可忽略的价值。